关于办理“港澳台居民居住证”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11-30
        

为满足港澳台居民在内地(大陆)工作、学习、生活、出行便利的需要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》,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。具体可以参考中国政府网:一图速览!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全指南

2018年9月1日起,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,至本人居住地所在区的受理点申请办理。

在我校学习和工作的港澳台籍师生如符合条件,需要办理者可依据以下信息至居住地派出所办理,上海办理地点可以参考上海公安人口管理网指南:上海市公安局设立25个受理点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