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报2022-2023年度“全球深度合作推进计划”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11-30
5月
12
五月 12, 4:26 上午

各单位:

为加快推进全球深度战略合作,集聚更优质多元的国际教育和学术资源,切实提升我校学科国际影响力和国际声誉,现实施全球深度合作推进计划(以下简称计划)。该计划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牵引,围绕学校重点建设学科领域,持续推进与世界一流高校(含一流学科),以及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,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,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支撑保障。

一、立项范围

基于学校办学定位,以及当前教育国际化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,拟遴选支持一批具备开拓性、示范性、特色性的国际化培育项目。2022-2023年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港澳台办公室)将重点支持以下四方面的研究与实践:

(一)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育计划

1.立项目标:鼓励院系积极拓展与世界一流大学/一流学科在人才联合培养方面的深度合作,培育新增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,有效提升我校国际化人才培养水平。

2.立项说明:拟立项2项,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,每项资助金额为10万元/年。如有重大进展,可申请追加经费。

3.验收指标:新增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。

(二)以我为主的全球学术联盟培育计划

1.立项目标:鼓励院系及个人充分发挥学科优势,利用已有学术合作网络,积极创建以华东师大为核心的以我为主的新学术联盟,提升学科影响力。

2.立项说明:拟立项3项,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,每项资助金额为10万元。如有重大进展,可申请追加经费。

3.验收指标:建立稳定的以我为主的全球学术联盟,或建设成立国际联合科研平台。

(三)全球特色战略伙伴拓展与培育计划

1.立项目标(括号内为重点合作方向):鼓励院系及个人与欧洲(法国)、非洲(坦桑尼亚)、南美国家(阿根廷、智利),一带一路其他沿线国家和地区,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加强深度合作,服务国家战略需求,为后期深耕打好基础。

2.立项说明: 拟立项5项,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,每项资助金额为5万元。如有重大进展,可申请追加经费。

3.验收指标(至少满足以下一项):1.院系牵头与重点布局国家及地区(含我国港澳台地区)签署校际或学部/院系实质性合作协议;2.开展高质量学位互授联授项目;3.申报国际合作项目或内地与港澳台合作项目;4.产出高质量多元合作成果(含跨境合作的产学研成果、社会影响力成果、国际专利、公认一流国际期刊论文等)

(四)中国教育与中国文化国际合作领航计划

1.立项目标:引导教师积极推动中国教育和中国文化走出去,以项目形式促进中国教育和中国文化在海外落地。

2.立项说明:拟立项4项,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,每项资助金额为5万元。

3.验收指标(要求获得实质性合作成果,至少满足以下一项):1.合作出版教育文化类书籍;2.合作翻译教育文化类著作;3. 教学及文化成果在外方落地;4.签订具有效力的正式合作协议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目申报单位可以为院系或个人。如以院系为单位申报,需明确项目负责人,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,主要参与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。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。

 

2.项目负责人要能够担负起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者的责任。参与人员要确保有能力、有精力承担该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。鼓励有一定国际合作经验的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。

3.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具备一定建设基础,如建有比较扎实的国际合作平台,具有较为成熟的国际合作渠道等。若为拓展类项目,项目负责人本身应有较为清晰的合作意向,实施方案可行,预期效果明显。

4.相同内容已获得其他项目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。

三、资助与管理

(一)资助计划

全球深度合作推进计划框架下,本年度拟立项总数14项。项目采取评审制,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港澳台办)将组建评审专家团队。建议所在学部、院系在经费方面适当予以配套。经费使用按照《华东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》等文件执行。

(二)项目管理

1.项目按年度进行日常管理,需报送项目申报书及预算等材料。

2.组织年度建设成果验收,成果显著的非一年期项目可自动进入下一年资助,进展不突出的项目将停止资助。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以及相关支撑材料,并进行汇报答辩。

四、评审原则

1.合作对象、内容符合国家法令和外事纪律要求;

2.合作对象具有优质教育资源和国际影响力;

3.双方具有稳固合作基础。如为新拓展项目,要有明确合作渠道;

4.合作成果应有助于推动学科建设与发展、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学校声誉的显著提升;

5.建设目标明确、路径清晰、推进举措得力,可达到预期成效;

6.对形成与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伙伴关系具有显著推动作用。

       五、申报流程

1.申报者须填写《全球深度合作推进计划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1)并以双面打印形式报送纸质版至普陀校区物理楼361室。如疫情所限不能报送纸质版,请将包含申请人和院系负责人电子签名的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xycao@ied.ecnu.edu.cn(曹晓颖老师)。

2.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527日。联系人:曹晓颖,联系电话:62233190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1.“全球深度合作推进计划”项目申请表.doc
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港澳台办公室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2512